银川海关参加2011年公务员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2011-01-27 17:27 青岛公务员考试网 http://qingdao.huatu.com/ 作者:青岛华图 来源:人保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参加银川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考生必须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最好以特快专递方式,以寄出日邮戳为准)银川海关人事政工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220号银川海关人事政工处;邮政编码:750002)。
(一)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
(二)报名推荐表原件(双面打印,并按照填表说明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三)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五)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彩色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上述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有关要求。
(四)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四、面试具体时间待定,请考生务必注意中国海关考录网和银川海关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951-5679068
银川海关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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