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关关于2011年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2011-01-27 13:38 青岛公务员考试网 http://qingdao.huatu.com/ 作者:青岛华图 来源:人保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材料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1年1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将以下材料寄送武汉海关:
(一)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二)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三)延缓派遣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学位复印件;
(四)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专升本考生须提交专科学历复印件;
(五)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请书面说明能取得的时间);
(六)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及成绩单复印件;
(七)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寄送材料后,请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我关;
(二)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本通知上述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供审核或提交。
(三)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七款的要求。
(五)考生所提交的上述材料,不再退还。
(六)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七)面试等后续工作的详细安排将通过武汉海关网站或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三、联系方式
邮寄单位:武汉海关人事教育处
邮寄地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95号
邮政编码:430021
联系电话:027-82768063
请考生在寄送材料的特快专递上注明“2011年考录公务员面试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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