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7 09:19:15 山东公务员考试人事网 ○加微信领资料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青岛华图教育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供以下信息:2016年时政热点:禁止员工买iPhone7实属侵权, 更多公考资讯请关注山东华图(sdhuatu)微信公众号, 招考答疑及资料领取请点击联系【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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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新九洲妇科医院近日发出通知,为了“提倡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禁止员工购买iPhone7和iPhone7plus手机。执意购买者将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超出能力之外的购买者,院方将予以劝退。
新京报发表廖保平的观点:首先,这家医院涉嫌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员工想买美国某款手机,中国某款手机,或韩国某款手机,一定是根据其实际需要做出的选择,公司不能干涉其行为。以“节约”的名义,来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既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其次,员工有没有评优资格,主要参考其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而不是其基本的吃穿用度,如果因购某款手机要劝退员工,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就算员工奢侈了一把,浪费了一回,也是浪费他的钱,获得自己的满足,干卿何事?是不是把自己扮成太平洋上的警察——管得太宽了?看到屡屡有公司禁止员工购买某某款手机的行为,不管背后抱着什么目的,我觉得都要给公司一点法律的颜色看看,不能让这种无视员工权益的事情换着面孔不断上演。
人民网蒋萌:某些民企老板觉得“我的地盘我做主”,进而会出台一些基于老板好恶的企业“家规”,以约束员工行为。由于老板个人的好恶未必正当合理,一些“家规”可能涉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但考虑到就业形势趋紧,劳动维权力度不足,不少劳动者对被侵权忍气吞声。重庆这家医院就是民企,院长承认出台了这项规定,表现出“为了XX好”那种家长做派。但面对记者采访与网上质疑,院长的口风开始变软——“如果大家要用,医院不会强制要求,只是会将其作为评优评先的一个考虑标准”。显然,院长也意识到通知涉嫌违法,不再提“劝退”。至于“评优”,属于“院内事务”,外界不好干涉,院长还是有底气推行“新政”。表面上看,这似乎是“限制消费”问题。深层着眼,这暴露出某些用人单位与老板的法律意识淡漠,自认为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不算啥”。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才是问题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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