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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省曹县2011年公开招聘曹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其次按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第三按面试成绩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曹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备案。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曹县人社局、卫生局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招考简章由曹县人社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652529,0530-3239506、18653045178
15506602121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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