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充规定
2012-06-02 12:13 青岛公务员考试网 http://qingdao.huatu.com/ 作者:青岛华图教育 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导读】淄博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充规定
根据《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0名,全部安排到高青县任职。
二、选聘条件
报考我市的考生,除“985”和“211”高校毕业生外,须是淄博生源或具有淄博常住户口以及淄博市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其他条件需符合《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的规定。
咨询电话:0533—2116789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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