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政法干警预计招录300余名 辅导课程
2011-07-02 13:12 青岛公务员考试网 http://qingdao.huatu.com/ 作者:青岛华图 来源:未知一、招考人数
2011年山东政法干警公告预计于7月上报相关单位具体招录人数,招录人数300余名。
二、考试时间
据相关可靠消息透漏,考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9月17 至18号进行
三、招考时间参考
2011年8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1年9月17日,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
2011年9月18日,教育入学考试。
2011年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2011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2年2月底前,入学。
2012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四、招录及培养模式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按去年安排)
考试科目 、报考类别 考试时间 |
专科层次 (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 |
本科层次(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
法律硕士(法学) |
9月17日上午 |
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 |
9月17日下午 |
14:00--16:30 |
申论 14:00--16:30 |
申论 14:00--16:30 |
9月18日上午 |
文化综合 (历史、地理、政治) 9:00--11:30 |
民法 9:00--11:30 |
专业综合 (刑法学、民法学) 9:00--12:00 |
9月18日下午 |
|
|
专业综合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14:00--17:00 |
本公告最终会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布。
华图教育提供本消息仅供大家参考,具体公告请以官方公告公布为准,请时刻关注青岛华图官网(http://qingdao.htexam.com)等相关官方网站。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相应的笔试班次,考生可拨打华图咨询电话:0532-86071558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