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卫生系统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招聘简
2011-05-04 21:14 青岛公务员考试网 http://qingdao.huatu.com/ 作者:青岛华图 来源:未知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规定,城阳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划招聘98人。(具体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6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
4、应聘护理岗位的人员须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乡镇(街道)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且与之签定劳动合同后工作满一年(截止2011年4月31日),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5、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户籍不限)。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7、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5月26日至28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21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局二楼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太阳城商场南侧)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口变动证明等);学历证书、网上学历确认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聘书和资格证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姓名);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护理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花名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网站(青岛城阳人才网,下同)予以公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21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局二楼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太阳城商场南侧)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三类:A为综合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护理、药学、中药、儿科学、检验、医学影像、中医、麻醉、口腔、生物医学工程11个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护理技能测试的相关事宜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五)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仅限于应聘护理岗位的人员,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技能测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操作能力。参加技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方案当天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六)面试
1、考查内容
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相关能力。
2、确定面试人员
应聘护理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出面试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所有岗位均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成绩当天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3、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和体检相关事宜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七)体检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加权汇总出总成绩(应聘护理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应聘其他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名额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范围,(其中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等额组织体检。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和考核采取统一组织的方式。体检结果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八)自主选择单位
体检合格者初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自主选择招聘单位。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单位的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并会同各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几点说明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考生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均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者不得入场。
3、招聘过程中,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空缺,空缺名额从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进行递补。
4、整个招聘过程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在规定网站予以公布。
5、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以及相关表格下载,均通过青岛城阳人才网进行。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6、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聘用后落户问题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发[2007]13号)执行,即: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不具有城阳区常住户口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应聘人员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招聘单位签订同意执行以上规定的承诺书。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方式
青岛城阳人才网网址:http://www.qdcyrc.com
咨询电话:0532-87968697,监督电话:0532-87866563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95
附件:城阳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计划表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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