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岛开发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05-04 20:58 青岛公务员考试网 http://qingdao.huatu.com/ 作者:青岛华图 来源:未知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规定,2011年青岛开发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详见《2011年青岛开发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青岛开发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定向或委培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青岛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青岛开发区黄浦江路7号);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32—86896556(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其余时间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929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提交个人身份证、青岛开发区户口或青岛开发区生源须提交户籍证明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证明(研究生学历由毕业学校出具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1年青岛开发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由考生本人签名的《2011年青岛开发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4);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6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其余4张背面写好姓名);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3);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业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失业证及解除合同报告书或档案代管机构出具的无业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报名审查时收取各种证件、资料复印件一份(A4纸),原件将在资格审查时审核后退回。考生因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青岛市2009年招募的“社区工作者”)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我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7、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通过资格审查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青岛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东会议室(青岛开发区黄浦江路7号)领取,逾期不候,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类(A)、医疗卫生类(C)。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医疗卫生类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及面试工作安排将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发布。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对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出现空缺时,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答辩”(综合类)和“答辩+技能测试”(医疗卫生类)两种形式。
答辩(所有考生)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要素为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技能测试(医疗卫生类)主要考察实际操作能力。主要检验考生专业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实际运用、临床表现等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时间将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通知。
3、总成绩。
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20%计算总成绩;其他不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考试有关信息将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公布,不再单独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
(三)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并根据录用计划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多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未达到规定比例进入面试且取得体检、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开发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将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通知。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诚信调查
考生体检考核后,实施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示聘用
1、对体检、考核、诚信调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要求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审查备案。经批准后发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并据此办理调动、派遣、落户等有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需按《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开办发〔2005〕27号)规定签定《聘用合同》。
四、其他
1、青岛开发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2、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考生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解释权属青岛开发区卫生局。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32—86896556(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其余时间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929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8030(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青岛开发区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青岛开发区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青岛开发区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须知》
4、《青岛开发区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青岛开发区卫生局 青岛开发区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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