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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6071558 青岛分校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11〕22号)和我省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确定我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按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现将我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

请进入面试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附件2)。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天气变化,确保出行安全。

 

监督电话:0531-86021185。

 

 

附件1:山东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公务员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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