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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暂无简介
根据《2010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青岛市卫生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0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资格分数线及部分核减、取消计划
  我市2010年部分市(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资格分数线确定:综合类笔试(A)为40分,教育类笔试(B)为50分,卫生类笔试(C)为50分。
  按《简章》规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本次面试共取消3个岗位(4个招聘计划)、核减1个招聘计划(具体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附件1中加“Y”的人员,面试前置考生,加“Y”的表示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资格审查等额进行,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7月9日 9:00-11:30 13:30-17:30
  地点:应聘市属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海尔路178号),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在青岛教育人事服务大厅 (贵州路38号前楼四楼),应聘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的,在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福州南路66号)进行。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的《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无业人员要由档案代理机构出具;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成绩按笔试类别进行公布,考生可根据所报考类别(A、B、C)查阅笔试成绩。
附件1、《2010年市(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一览表》

        2、取消核减计划表

                                                                                       二○一○年七月二日

                           青岛事业单位面试辅导课表》》》》》》

事业单位交流群:11088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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