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日照市岚山区直事业单位及农村基层公开招聘百名大学生简章
2010-05-26 17:03 青岛公务员考试网 http://qingdao.huatu.com/ 作者:qdhtexam 来源:岚山人事劳动网为切实加强岚山区直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岚山区《关于实施“三百工程”为区直事业单位及农村基层招聘人才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大学生。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日照市常住户口,部分职位需岚山区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体貌端庄,遵纪守法;
6、岚山区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二、职位设置
本次共招聘100名工作人员,设置3类职位。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5名(本科学历须日照市常住户口);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名(本科学历须日照市常住户口)、研究生5名(不限户口);三、农村基层劳务派遣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A)40名、(B)10名(本科学历均须岚山区常住户口)。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同时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劳务派遣职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单独报名,单独考试。报考职位一经确定,不得改报,同时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所需表格从岚山人事劳动网上自行下载,报名时携带);报名人数应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否则相应核减计划录用数。
2、报名时应携带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考务费40元。
3、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采取采集指纹、电子监控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考试准考证。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劳务派遣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职位笔试同时进行,单独组织命题,重点测试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分职位分专业(农村基层劳务派遣职位按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岚山区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鲁人发〔2008〕29号)。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岚山人事劳动网上公布。
2、面试。进入区直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职位的面试人员参加第一轮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参加区直事业单位考试未入围但同时报考农村基层劳务派遣职位人员,其笔试成绩带入农村基层劳务派遣职位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农村基层劳务派遣A、B职位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面试方法同第一轮面试。面试时间
3、公示。按照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在岚山人事劳动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4、考核体检。按计划聘用人数依次等额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体检。体检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区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对区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其中区直事业单位招聘的研究生明确事业编制,区直事业单位招聘的本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内编外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试用期(一年)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编制余缺逐步理顺编制,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对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计划内编外管理,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逐步理顺编制,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农村基层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及待遇。农村基层劳务派遣人员由区劳务派遣中心统一派遣到乡镇(街道)村居工作,工资按照每月1200元的标准发放,参照企业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在村居工作满2年后,二年内参加全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后,在村居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农村基层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一年),在聘期内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负责进行岗位培训和年度考核,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合同期满,设置部分岗位实行定向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理顺事业编制,未理顺编制人员根据考核情况和个人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聘用期内连续2年不合格的,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不再纳入管理范围。
咨询电话:0633-2619387 0633-261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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