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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6071558 青岛分校

按照《烟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镇街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矿山、海上安全生产工作(招聘计划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的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7月底前毕业),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加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0周岁);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参加莱州招募的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毕业生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为莱州生源或具有莱州常住户口。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06年至今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违纪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1月18日至19日在莱州市人才市场报名。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笔试科目每科4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报名与资格初审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时,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11月23日下午3: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两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按两科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时间为11月24日上午。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确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免收面试考务费。
    面试时间为11月26日,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进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申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对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体检考察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于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35-2222633
    附:莱州市镇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


附件:
 
莱州市镇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招聘岗位
数量
有关要求
备注
管理岗位
20
主要从事矿山、海上安全生产工作,适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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