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5 13:50:26 山东公务员考试人事网 ○加微信领资料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青岛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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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各种公务员考试中基本都会涉及到,尤其在省事业单位里尤为突出,就拿2013年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为例可以看出,对于法律知识的考察可算比重还是比较大的。而对于一些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可能会因为平时接触相关知识较少而觉得有些难度,其实在考试中,所涉及的法律常识较为基础,这就需要我们要从基本的着手,而且要细致把握。在这里,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专家就民事主体中的自然人给大家做个讲解。宣告失踪 | 宣告死亡 | |
条件 | 下落不明满2年 |
4年; 意外事故,发生之日2年 |
起算 |
下落不明次日; 战争结束之日: 意外事故发生的次日 |
下落不明次日; 战争结束之日; 意外事故发生之日 |
申请顺序 | 近亲属,利害关系人,无顺序 |
近亲属,受遗赠人,相关利益人 申请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女——其他利害关系人 申请撤销无顺序 |
公告期 | 3个月 |
1年; 意外事故,没找到——3个月 |
法律后果 |
1)失踪人财产由财产代管人代管 2)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宣告 |
1)开始继承,婚姻关系消灭。若事实未死,仍有权实施 2)重新出现—— 婚姻关系:未再婚——自行恢复 再婚——不得恢复 收养关系:法律保护,收养人同意+被收养人同意—解除 财产关系: 返回继承原物 原物不在,适当补偿; 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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