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4 09:29:51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 //sd.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高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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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
3.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其它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2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等材料。应聘者可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学院组织人事处或发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shiziguanlike@126.com。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5.考核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均为半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 牟冬东 吴晓航
联系电话:0536—2600189
邮 编:261011
学院网址:www.sde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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